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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论:立足本地资源办好社队企业

1978-11-04来源:人民日报编辑:

我国农村的自然资源极其丰富。全国有十几亿亩耕地和三十多亿亩丰美草原,有两亿几千万亩内陆水面和漫长的海岸线,无论山区和平原,沿海和内地,到处都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取之不尽的宝藏。立足于开发和利用各地的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采矿等等多种多样的生产事业,是发展社队企业的一条广阔道路。

过去几年里,我国各地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社队企业,为社会创造了巨量财富。去年社队企业生产的原煤,占全国总产量的百分之十五;生产的铁矿石,占全国总产量的百分之七点三。全国砖、瓦、灰、沙、石等建筑材料,百分之八十以上是社队企业生产的。人民公社兴办的小水电站照亮了千家万户。数以百万计的社队工厂,为大工业提供了各种原材料,为对外贸易生产了大量出口商品,为城乡人民生活提供了各种日用品。今天,我们立足于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社队企业才开了一个头,潜力还很大很大。发展社队企业,就是动员人民公社的力量,实行工农兵学商相结合,向自然界进军,向工农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把自然界蕴藏着的丰富物质财富充分发掘、利用起来。立足本地资源,办好社队企业,这是一个正确方向。方向明,决心大,方法对,我们就一定能够向自然界夺取更多的财富。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首先要解放人的思想。为什么有些地方的同志,守着青山绿水,却老是埋怨他们那里缺这缺那,没有条件办社队企业呢?原因就是这些同志的思想没有解放,胆不壮,劲不足,办法就少,步子也就迈不开。其实,他们那里往往并不缺乏自然资源,他们缺乏的是对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优越性的认识,缺乏的是对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革命闯劲和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责任感。应当承认,有些地区可能困难比较大一些,条件差一些。但是,丢掉了那种无所作为的思想,把立足点移到利用本地资源的方向上来,从现有基础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做起,社队企业是可以办起来的。本报今天报道的黑龙江省肇东县的宋站公社,过去有些人认为那里地处大平原,没山,没林,没矿,社队企业办不成。后来他们认真调查,发现大平原上同样有许多资源可以开发利用。立足点站对了,社队企业就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一步步发展起来了,如今全公社已建成了十六个社办工厂,生产了一百三十多种产品。他们总结自己的经验是:“这样办企业,材料有来源,生产有保证,企业越办越兴旺。”宋站公社从当地资源条件出发兴办社队企业的经历,是许多办得成功的社队企业共同走过的道路,也是全国社队办企业的必由之路。

立足于利用本地资源,社队企业就有了广阔的发展天地,首先是原料来源得到了切实保证,不与大工业争原材料,只要产品为社会所需要,社队企业就能得到充分发展,越办越兴旺。过去,“四人帮”在这方面曾经制造过许多混乱,他们大肆鼓吹社队企业“自由经营”,“自由发展”,破坏因地制宜、自力更生的方针。这就使得有些社队企业不去开发利用本地资源,不抓原材料生产,而是大搞“无米之炊”,整天靠拉关系、走后门过日子。这类社队企业的基础是建立在沙滩上的。这两年,国家工矿企业部门逐步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规章制度,它们的日子就越来越不好过了。这些单位应当吸取教训,回到正当的道路上来。有关领导机关有责任根据国家的需要,帮助它们进行必要的整顿和改组,把它们的生产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有些社队企业担负了为国家大工业加工的任务,由国家供应原材料,也要力求纳入各级计划,通过正当渠道来解决。这样做,才能使社队企业的发展对国家、集体和社员都有利。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千差万异,这种自然资源的多样性,为我们发展丰富多样的生产事业提供了最好的条件。我们要从各地的具体资源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国家的需要,制定发展规划。比如,在江湖河网地区,可以广泛利用水面,发展养鱼业和其它淡水养殖业。在沿海地区,可以大力养殖和开发海产。许多山区,竹木资源和其它各种野生资源极为丰富,可以发展多种山区特产的加工工业。在牧区,可以发展以畜产品加工和民族用品为中心的社队工业。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也有许多资源和有利条件,发展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工业,都大有可为。资源一定要搞综合利用。社队企业的产品不但要搞粗加工,还要发展精加工,产品加工得越好,销路越广,群众越欢迎。

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社队企业,要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对本地的资源作深入周密的调查分析,也要向市场作调查,根据市场的需要规划生产,合理布局,防止盲目发展。有些社队企业,象矿山资源的开发,更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不能搞破坏性开采。要爱惜资源,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七亿农民动员起来,立足于本地资源大办社队企业,一定可以使我国农村的各项生产事业更加兴旺发达。我们要爱护和支持农民的这种社会主义积极性。要把权利交给农民,让他们讨论和决定问题,制定和执行规划。不要搞瞎指挥。更不允许随意侵犯社队企业的利益。有些地方,农民把社队企业办好了,利润多了,地、县级机关一声令下,把这些企业“升级”为地方国营,把农民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这种剥夺农民的行为一定要制止,不然,农民怎么会有办社队企业的积极性呢?

充分开发和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社队企业,有利于加快农业发展速度,也有利于活跃城乡经济,丰富人民生活,增加国家、集体和社员的收入。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工业、商业、供销、外贸等部门,都应当大力扶持社队企业,为他们开发利用本地资源创造条件。我们提倡社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办企业,但有不少事情,没有国家的扶持是办不起来的。应当给社队出主意,想办法,提供方便,广开门路。现在,有些地方“四人帮”的余毒未除,某些部门还把社队企业的正当经营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大肆砍伐,宁愿让竹梢树枝、野生果木烂在山上,也不让社队去采集和加工市场需要的这些小商品。有些历史上形成的手工业传统基地,由于种种“土政策”的束缚,至今得不到恢复和发展。这种状况不应当再继续下去了。

党中央在湘乡经验的重要批示中提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要壮大,社、队企业必须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应当积极响应党中央的这个号召,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把扶持人民公社社队企业这件大事做得更好一点,使它有一个真正的大发展。

(选自1978年11月04日《人民日报》第1版)